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位于美丽的北国春城——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以培养空军飞行人才为主体、飞行和航空工程专业兼容的综合性大学。该大学由原空军第二航空学院、长春飞行学院和第七飞行学院于2004年6月9日正式合并组建。这三所飞行院校在50多年的办学中,曾为空军航空兵部队输送了大批飞行军官,其中,有以战斗英雄杜凤瑞、航天英雄杨利伟为代表的诸多英雄模范,有200余名成长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高级将领,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空军航空大学有硕士研究生、本科2个培训层次,承担生长干部学历教育、军官任职教育、外国军事留学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教学。大学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把培养造就适应我军建设和打赢未来战争需要的高素质飞行军官作为主要目标。
空军航空大学具有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良好的飞机装备、一批飞行实践经验和较高航空理论造诣的讲师、教授和飞行教官。
空军航空大学学制为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训练和飞行专业学习训练。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和军队院校选拔的大学生飞行学员,培训学制为2年,以飞行专业学习为主。
被录取的本科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参照军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职务等级、工资档次和军衔工资按军队院校初级指挥专业本科毕业的学员的标准确定。学员在校期间不授予军官军衔,享受军衔工资和定期增资,毕业后,职务等级按正连职确定,优秀学员按副营职确定,并授予相应军衔。经过空军航空大学为期两年的军事基础训练,政治、航空理论学习和初、高级教练机训练,合格者空军飞行院校颁发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毕业证书,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成为我军具有双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大学生飞行员,并分配到军队航空兵部队任职。
被录取的大学二年级飞行学员,由空军航空大学参照军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按初级教练机飞行学员标准确定学员津贴,享受航空飞行任务津贴。学员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准的,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优秀者可任命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根据所学飞机机种,分配到歼击、轰炸、运输等空军航空兵部队。在学习、训练期间因故停飞的学员,按照具体情况颁发结业或者肄业证书,根据空军建设需要,充分考虑本人意愿,可以退伍回原普通高等学校继续完成学业,或安排转入空军相关院校完成本科学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工作。
飞行职业是无比神圣的!飞行活动是令人神往的!立志献身空军飞行事业,有理想、有志气、有知识、高素质的大学生:祖国在呼唤,战鹰在等待你驾驶,蓝天在等待你翱翔,热烈欢迎你们加入人民空军的行列!
基本条件与实施办法
招收对象为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公办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校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专业不限(音、体、美类特长生和专生本除外),入学高考成绩要达到当年所在省(市)二本录取分数线以上。本科毕业生要取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二学生要完成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飞行事业。家庭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本人自愿。
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2公斤以上,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分别在1.0以上(E字表为5.0)以上;身高178—185厘米的,不低于0.8;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明显畸形等。具体条件参照《自荐条件》。
有关高校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生对照基本条件自愿报名,高校对报名学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及政审条件、学习情况进行审查把关。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持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由高校统一组织或自行到所在院校驻地检测站参加初检。初检合格学生于2009年3—4月到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参加全面检测,空军于6月下旬对全面检测合格学生集中进行选拔录取。空军招飞每阶段检测均不收取检测费。
咨询电话:025-80875437
附: